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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学校办公室会议室管理办法

2023-05-18     发布:[学校办公室]韩雪莲    点击:422

第一条 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室管理,做好各项会议统筹保障工作,督促各单位文明使用会议室,结合学校办公室会议室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本办法所称会议室是指学校综合办公楼内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的会议室,包括:331会议室、513会议室、631会议室、606会议室、532会客室、517会客室。

第三条  会议室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使用,并负责会议室设备设施购置、运行、维护、保养,室内卫生清洁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。

第四条  各单位如需使用会议室,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OA系统申请,经管理员确认通过后方可使用。如会议临时取消,必须及时在OA系统中提交取消申请,以免耽误会议室调度。

第五条  按照先申请后使用原则,会议室将按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。如遇特殊情况,使用单位之间可自行协调,并将调整后的使用顺序报学校办公室会议室管理员。

第六条  会议室优先满足上级部门视频会议、学校紧急、重大会议的使用。如遇会议室使用冲突,已申请使用会议室的单位,由学校办公室会议室管理员调换会议室,不能调换的情况下,申请单位需要自行处理解决。

第七条  会议室申请单位需在工作时间,提前到学校办公室会议室管理员处领取会议室钥匙,会议结束后立即归还。

第八条  原则上,申请会议室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天,不可将会议室作为专项工作的办公场所。

第九条  如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设备,应提前向学校办公室会议室管理人员说明,需要使用音频视频设备的,按照要求,提前安排人员进行调试,确保会议顺利进行。

第十条  各单位在使用会议室期间,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,按照使用规则安全使用,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,做到文明整洁,禁止发生私拉电源、张贴横幅、移动设备位置等不文明行为。

第十一条  使用会议室前,检查会议室设备设施和环境卫生,如发现损坏、不整洁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学校办公室管理员及时修理、清洁。

第十二条  会议结束后,各单位请按照使用规定关闭视频、音频、空调、灯具等设施,确保各类电器断电、门窗关闭,带走本单位的各类会议材料。

第十三条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校办发2   会议室管理办法.doc